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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拆迁补偿案例:集体土地不按营业房算?
2018-12-26 作者:欣欣 点击: 208次

城市要发展,拆迁是难免的,网吧拆迁案例不少,一些网友可能认为网吧投资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肯定是按营业房补偿标准,不过也不全是,这里提供一个网吧拆迁补偿案例,据说集体土地不按营业房算?

网吧拆迁补偿案例:集体土地不按营业房算?

龙游县某地拆迁,该业主家里有店面三间一共四层,面积共610平方一至三层,早些年开旅馆、饭店,一直都有营业执照,电费水费也是按营业费用交的。
因土地征用失地之后,因为企业改革倒闭,后来饭店就改成了网吧,由儿子女儿经营。后2012年县政府对这块进行拆迁,该户便把网吧迁到北门菜市场楼上,花费八十多万,但拆迁的时候却不按营业房算,这是怎么回事?
龙游县龙洲街道办事处表示:
1、西湖沿22号房屋所有人均为西门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人口,且该房屋土地性质为集体,则对该房屋的征迁应当适用龙政发[2011]19号文件《龙游县“城中村”改造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而不适用龙政发[2015]42号文件《龙游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对其集体土地上营业用房不能按国有土地上营业用房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2、该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按西门村城中村改造政策及相关程序认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面积确认以产权登记或相关批建文件为依据,其余视为临时建筑。对低层建筑改变为营业用途的,且确实用于经营的可按集体土地上营业用房进行货币补偿。根据龙游县旧城改造征收指挥部会议讨论研究一致同意按评估价值5252元/平方米进行补偿,获得货币补偿后,该部分面积不能计入原拆住宅面积置换安置。 
3、该户符合西门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人口为4人,并已与西门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户家庭人口符合西门村城中村改造分两户条件,同时原拆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的,可安置2套排屋。因该户低层建筑计入原拆住宅房屋后,建筑占地面积才能达到150平方米以上(155.68平方米)。若该户要求底层建筑以集体土地营业用房进行补偿,则原拆住宅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低于150平方米,只能安置1套排屋。 
当然不同地区不同政策,特殊情况有例外,一般来说网吧拆迁会按营业用房的标准补偿,不过具体还要看当地政府的规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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