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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经营

网吧连锁税收政策遭遇瓶颈
2017-08-22 作者:小汪 点击: 253次

  伴随着网吧经营市场进入微利时代,网吧连锁政策也有利于网吧加快转型,有助于社会监管。然而,数据表明,目前全国共有13.4267万家网吧,加入连锁业态的只有1.0972万家,仅占全国网吧总数的8.2%。所以自从文化部在全国启动连锁网吧经营理念以来,这种网吧政策并没有收到明显的成效。
  自从文化部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以来,就已经在全国启动网吧连锁工作。《通知》以行政许可的方式确认网吧连锁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资格,由若干网吧在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严格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包括中国联通、长城宽带等10家企业获得了全国连锁网吧经营筹建许可。
  网吧连锁企业瑞得在线的总经理里航介绍,当时,网吧连锁实行的是“10+3”模式,即文化部认定10家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自己认定3家本地连锁企业。瑞得在线就属于“10家”之一。“网吧的规模化、连锁化是大势所趋。”有业内人士分析,网吧连锁既有助于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又是企业做强做大的必经之路,是该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
  这位业内人士认为,文化部在提高全国连锁网吧门槛的同时,又加快了将数量众多的个体网吧纳入连锁经营的进程。一升一降之间,网吧行业的连锁化、集中化趋势也愈加明显。
  然而,税收政策却是阻碍网吧的最大问题。早期的网吧行业曾被划归“信息服务业”,营业税率为5%。然而,根据现行政策,网吧早已划归娱乐服务行业,营业税率为20%。20%是什么概念?里航做了个通俗的解释:“如果一个网吧月收入是10万元,那么‘不吃不喝’得向税务部门上交2.75万元,这只是营业税,如果剩下的7.25万还赚了2万元,那企业还得交30%多的企业所得税。”
  然而,在现实中,网吧的毛利润通常不过营业收入的20%。“把网吧从信息服务业的篮子里搬到娱乐业的篮子里,税收一下增长了好几倍,网吧收入并没有变。”《网吧行业调查报告》显示,中国近半数网吧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即每个月收入不到万元,更还有10.1%处于亏损状态。这样的税制使得大多数网吧在实际操作时采取“定税”、“包税”的办法,即按照固定数额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权力寻租。”里航说。
  许多普通小网吧每个月采用“定税”的方法,每月实际交税三五千元,约占营业收入的3%左右。对于管理相对规范的连锁网吧而言,需要付出的成本就大得多了。“一个遍及30多个省区市的全国连锁店如果这样去做,成本无法想象”。现实使得许多大企业不敢进入网吧行业。里航认为,“资本对网吧是很感兴趣的,但是投资商一旦深入下去后就被吓跑了,偷税、盗版等现实环境伤害了投资人的利益。”
  据CNNIC《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全中国3.84亿网民中,超过1/3在网吧娱乐和消费,网吧消费群体依然庞大。不仅事关电脑生产,网吧行业与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各种产业紧密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认为,“通过渠道覆盖,实现多种差异化的增值服务,是连锁网吧商业价值的优势所在,然而,当前‘连而不锁’的问题影响了渠道价值的发挥。”
  现阶段,网吧连锁大部分采取加盟的形式。总店向加盟店提供店面装修方案、管理模式以及广告商等,但多数加盟店业主不愿接受。“在规模效应没有发挥出来之前,连锁网吧不可能去投资单店、装修店面……但反过来,如果全国十几万家网吧由10家连锁企业掌控的话,很多问题诸如版权、税收等就迎刃而解了。这样我们才可能跟上游厂商谈价格,从而发挥规模效应。”里航说。
  “把现代服务业行之有效的连锁业态引入网吧行业,对规范管理好这个行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庹祖海说。网尚文化数字文化研究院副院长郑治称,“连锁网吧真正要成功,就要认识到上网服务已不再稀缺,提供更高价值的多层次服务才是未来的出路。这样才能从价格的恶性竞争中摆脱出来”。
  庹祖海介绍,文化部还将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职能,大力推进公共图书馆免费的电子阅览室、社区公益性网吧等,以吸引广大青少年、进城农民工等低收入阶层参与到网络中来,满足他们的正常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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