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网吧问题,只要正确处理好网吧管理与发展的关系,严厉的对
网吧违规处罚,就一定能为广大中小学生的成长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作为
网吧闲谈,我们看看某县是怎么样对
网吧违规行为做出处罚的。

一、在规定营业时间内营业,对第一次(按年度计算,下同)接纳未成年人1-2名的,罚款5000-10000元;对第二次接纳未成年人1-2名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罚款10000-15000元,同时,由电信部门在停业期间切断其网络信号;对第三次接纳未成年人或者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的,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800元,第三次罚款2000元,第四次停业整顿15天,第五次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未经文化部门同意,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法人代表或者注册资本、增加网吧终端数量的,责令立即整改并罚款15000元;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法定要求的,依法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在国家规定的营业时间外营业的,由电信部门中断其网络信号。
五、对涂改、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六、经营非网络游戏的,每次罚款4000元。
七、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罚款3000元。
八、场内巡查制度不健全、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不制止又未及时向文化部门、公安机关报告的,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并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依法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九、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内容的信息,罚款10000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依法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十、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网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罚款10000至50000元。
十一、对违规经营的网吧,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要求停止接入服务的,由电信部门中断其网络信号。
十二、营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请网吧业主记住了,违规的网吧网吧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因手续不齐全,无法通过年度审验的;二是拥有经营资质,但长期无实质经营行为,名存实亡的;三是无场所、无设备、无人员,又无经济实力重新开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