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接手网吧,但新选址的网吧地点,与原注册网吧不在一个区内,同时网吧更换法人代表及相关证件,那么网吧消防证如何办理跨区过户?

当事人所称“网吧消防证”,应为消防机构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下称《合格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第九条之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也就是说,该《合格证》是对特定场所,包括建筑、制度、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出具的,故不能过户。
当事人所说的情况,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在该网吧投入使用、营业前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