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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证换发的最新政策
2017-08-22 作者:欣欣 点击: 326次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针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许可证换发工作肯定要落实好,近段时间安徽省发布了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证换发的最新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省内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企业;在许可证届满前30日前申请续办。
  申报材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度至换证年度前一年,三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网络文化经营业务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来网络文化经营业务开展情况;今后三年经营业务发展规划)。
  办理程序:受理 办结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无。
  注意事项:无
  办理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68号文化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延换证申请表如下: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经营地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证号  
许可业务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万元)   单位人数(人)   固定资产(万元)  
服务器(个、组)   股权结构      
电话   传真   邮编  
申请联系人  
网站域名 I P地址(与域名相对应)
中 文 英  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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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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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受理单位意见(章):
 
 
 
 
 
 
许可证省(市)内编号:
文化厅局传真号码:
(本栏由受理地文化厅局填写)
许可证全国统一编号:
 
 
(本栏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填写)
             
  注:本表亦作为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将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情况向文化部备案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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