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01-5636
5636网吧论坛 论坛 网吧热点资讯 网吧老板必知!网吧经营管理处罚条例
发帖 回复
查看: 1725 | 回复: 13
网吧老板必知!网吧经营管理处罚条例

6553

主题

1546

帖子

楼主
发表于 2017-03-28 14:58 |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上网消费者有前款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第三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四)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

  (二)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

  (四)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电信管理等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电信管理机构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件。

  第三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处以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和违法所得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271

主题

2841

帖子

2#
发表于 2017-03-28 14:59 |
非法经营网吧会怎么处罚
欢迎加入网吧业主交流群,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和分享!1群:397580722,2群:614859884,3群:609150654,微信群添加好友:wbzz5636,群主邀请入群。

368

主题

3172

帖子

3#
发表于 2017-03-28 14:59 |
公安机关对网吧无证经营如何处罚有何法律依据_
欢迎加入网吧业主交流群,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和分享!1群:397580722,2群:614859884,3群:609150654,微信群添加好友:wbzz5636,群主邀请入群。

238

主题

3154

帖子

4#
发表于 2017-03-28 15:00 |
网吧不按实名登记怎么处罚?处罚依据是什么?
欢迎加入网吧业主交流群,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和分享!1群:397580722,2群:614859884,3群:609150654,微信群添加好友:wbzz5636,群主邀请入群。

214

主题

3408

帖子

5#
发表于 2017-03-28 15:01 |
经营网吧不容易啊
欢迎加入网吧业主交流群,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和分享!1群:397580722,2群:614859884,3群:609150654,微信群添加好友:wbzz5636,群主邀请入群。

184

主题

3573

帖子

6#
发表于 2017-03-28 15:01 |
网吧经常被查,前段时间收银机还被搬走了
欢迎加入网吧业主交流群,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和分享!1群:397580722,2群:614859884,3群:609150654,微信群添加好友:wbzz5636,群主邀请入群。

171

主题

3481

帖子

7#
发表于 2017-03-28 15:01 |
开网吧就是要有关系的
欢迎加入网吧业主交流群,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和分享!1群:397580722,2群:614859884,3群:609150654,微信群添加好友:wbzz5636,群主邀请入群。

176

主题

3488

帖子

8#
发表于 2017-03-28 15:01 |
黑网吧怎么还是那么多,没人查吗?
欢迎加入网吧业主交流群,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和分享!1群:397580722,2群:614859884,3群:609150654,微信群添加好友:wbzz5636,群主邀请入群。

174

主题

3533

帖子

9#
发表于 2017-03-28 15:01 |
发现网吧有人吸毒,怎么举报
欢迎加入网吧业主交流群,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和分享!1群:397580722,2群:614859884,3群:609150654,微信群添加好友:wbzz5636,群主邀请入群。

131

主题

3389

帖子

10#
发表于 2017-03-28 15:01 |
我们这里的黑网吧泛滥
欢迎加入网吧业主交流群,大家共同交流、学习和分享!1群:397580722,2群:614859884,3群:609150654,微信群添加好友:wbzz5636,群主邀请入群。
下一页 »
发帖
您需要 绑定账号 后才可以发帖
换一张

RE:

发表于

换一张

请选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