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36联盟 2

网吧政策

分享:网吧申请设立公示的范文
2019-08-23 作者:小盟 点击: 597次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市**网咖  
地          址:**省**市**路
经  济  类  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  营  范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23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以上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立即与小编联系,小编将及时处理。转载或引用本网版权所有之内容请注明来源,感谢您对本站的支持! 联系QQ:2850592923 欢迎加入网吧业主 交流群:614859884(已满)397580722(可加)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