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用房”能否开设网吧?
2018-12-25
作者: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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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小区都有物业,也会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小区人口不少,有些网吧业主问道“物业管理用房”能否开设网吧的问题,这里提供绍兴的一个案例,小区业主反映物业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将物管用房给别人开设网吧并为该网吧在物管房内私设安全消防通道,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有该小区业主认为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该物业不能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更不能在此处开设网吧,以及在物管用房内违法私设安全消防通道。
对此,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表示: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灵芝中队调阅了该网吧的房屋购买合同、物业相关资料及房产图,三份资料显示相一致,网吧购买的系商铺非物管用房。
对于私设安全消防通道一事,已帮助其封闭消防门,并向该网吧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整改恢复原状或提供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但当事人没有配合中队自行封闭消防门的意图,需要中队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中队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同时发出公告将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灵芝中队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实行。
对于物业管理用房能否开设网吧的问题,我们还是建议大家开网吧之前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免后期出现纠纷,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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