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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犯罪视频,昌江网吧老板员工被捕
2017-08-22 作者:小汪 点击: 560次

  准防暴队员在某昌江网吧门口被刺身亡的事成为了当地的网吧热点,然而网吧老板却泯来良心,将这段拍下来了的视频删除,因为网吧老板也引来了牢狱之灾。
  昌江乌烈镇纳凤村的青年男子符发亮是一名退伍军人。符发亮顺利通过了昌江县公安局防暴大队招聘考试的笔试和面试。符发亮在昌江石碌镇好百年网吧门口,遭到当地男子钟立立、黄坚×(案发时尚未成年)、谢良尉(在逃)等3人的殴打,由于抢救无效而死亡。案发时,符发亮离正式报到上班只有3天。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钟立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黄坚×有期徒刑12年。死者符发亮的家人不服一审判决,已向省检察院申请抗诉。
  这个案审理过程后,被告钟立立、黄坚×的父母分别向法院递交了1.7万元及5000元的赔偿款,法院认定被告黄坚×系主动投案自首、案发时未满18周岁,两名被告具有悔罪表现,作出以上判决。
  因为家穷,在哥哥读大学期间,弟弟符发亮辍学打工挣钱,省吃俭用支持他读书,如果没有昔日弟弟的支持,他恐怕都无法顺利拿到大学毕业证。回想起过去的岁月,符发东感到无比的心痛和惋惜。从小学到初中,弟弟符发亮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优异,曾多次获得学校的奖励。后来他考入了哈尔滨医科大学,专业为药学。由于家穷,懂事的弟弟毅然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只身一人到海口,后在海德路的一家洗车场谋到了一份学徒工的工作。
  弟弟每个月的工资只有900元,每个月省吃俭用定期给正在读大学的他邮寄600元生活费,3年时间里一直未曾中断过。就这样支持,弟弟符发亮参军前往驻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陆军某部服役,因在部队表现优秀,入伍后的第二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符发东回忆说,弟弟从部队退役回到了昌江老家,参加昌江县公安局防暴大队的招聘,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原计划去单位报到上班,没想到却发生不测。
  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今年24岁的昌江县叉河镇红阳村委会大洋基村男子钟立立(人称“亚立”)、家住昌江县石碌镇县总工会宿舍的男子黄坚×(绰号“小白”),在昌江石碌镇人民北路妞妞烧烤园一起吃夜宵,钟立立将黄坚×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型匕首要过来自己携带,以作防身之用。钟立立和黄坚×在人民北路南国超市对面的好百年网吧门口碰见了家住昌江县乌烈镇的20多岁男子谢良尉。3人便在网吧门口抽烟聊天。
  被害人符发亮喝完酒从好百年网吧对面方向走了过来。符发亮在经过谢良尉的身边时,两人发生了争执。钟立立见状上前推拉符发亮的肩部,黄坚×将符发亮拉到了马路旁边,继而双方开始拳脚打斗起来。其间,谢良尉上前抓住符发亮的衣领往后拉并踢打符发亮,黄坚×从附近捡起一块红砖朝着符发亮的头部击打,钟立立手持匕首刺中了符发亮的左胸部,导致符发亮被刺倒在地。钟立立、黄坚×和谢良尉等3人随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昌江县公安局查明,当时在石碌镇第三市场大门前卖水果的石碌镇居民黄×妹看到符发亮被人用刀刺倒在地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好百年网吧一名工作人员见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符发亮随后被送往昌江县人民医院接受抢救,因抢救无效于当日早上7时许死亡。案发时,距离符发亮去昌江县公安局防暴大队报到上班只有3天时间。
  经过法医鉴定,被害人符发亮生前系左胸部被他人用锐器猛力刺伤,创道贯穿胸壁、心壁致心脏破裂大出血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符发亮头部的损伤系被钝性外力猛烈作用致颅脑损伤,颅脑损伤可加速被害人符发亮的死亡时间。
  好百年网吧工作人员傅肖×听人说网吧门口有人在打架,随后就赶了出去,看到一名青年男子手捂肚子坐在地上,胸口处插着一把刀。过了20多分钟,网吧老板史招×打电话给傅肖×,交代要将网吧门口视频监控系统所拍摄到的打架录像资料全部删除,因傅肖×不懂如何删除录像资料,随后就打电话叫来网吧带班班长李元×,后李元×就将监控存储器内保存的全部监控录像删除掉。
  昌江县公安局的办案民警调查发现,史招×与在逃嫌犯谢良尉系朋友关系。谢良尉等人行凶后打电话给史招×,为了帮助朋友逃避警方的侦查,史招×就指使傅肖×、李元×将监控视频资料删除掉。好百年网吧老板史招×在受审时辩解称,案发后他曾受到谢良尉的威胁恐吓,谢良尉打电话叫他删掉监控录像,并威胁称“否则将毁掉你的网吧。”
  昌江县公安局为了迅速侦破此案,曾将好百年网吧的监控视频的电脑存储硬盘送往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证据恢复。办案民警从被恢复的监控视频中看到了案发的经过。,好百年网吧的老板史招×、工作人员傅肖×、李元×等3人后被昌江县法院以毁灭证据罪分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钟立立、黄坚×作案后迅速逃到了昌江石碌镇鸿×宾馆内,随后两人携带由他人提供的2000元现金,一起潜逃至深圳市躲藏起来。之后,钟立立又潜逃至湖北武汉,黄坚×留在深圳,两人曾多次通过QQ进行联系。在广东徐闻县海安镇粤海铁路北港码头,被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安南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抓捕归案。黄坚×在其父亲黄×福的陪同下,到昌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
  在案子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钟立立、黄坚×的父母分别向法院递交了1.7万元及5000元的赔偿款。死者符发亮的哥哥符发东告诉记者,案发后他通过代理律师找到了钟立立、黄坚×的家人,但钟立立和黄坚×的家人的态度并不好,对此他感到非常难受。被告人钟立立、黄坚×在庭审时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钟立立的辩护人在法庭上辩称,钟立立到案后认罪悔罪,家人代为履行赔偿责任,并具有自首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判处,但法院没有采纳自首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黄坚×的辩护律师辩称,黄坚×作案时尚未成年,具有自首情节,且平时表现良好,系初犯和偶犯,请求法院对其减轻处罚,法院采信黄坚×认罪悔罪的表现,自首以及系未成年人与事实相符,但不足以减轻对黄坚×的处罚。省第二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钟立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黄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同时,法院判令钟立立、黄坚×两人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及交通费共计11万余元。
  死者符发亮的哥哥符发东说,他和家人认为,钟立立、黄坚×和谢良尉等3人的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恶毒,社会影响极坏,案发后畏罪潜逃,本性不改,罪不可赦,一审法院对钟立立和黄坚×的判决量刑过轻。一周之前,符发东及其家人已向省检察院第二分院递交书面材料,申请检察机关提起抗诉,请求判处钟立立死刑立即执行、判处黄坚×12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发东及其家人认为,一审判决民事部分的赔偿金额太低,他们已就此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原告(符发亮的父母)的代理人王律师说,他对法院判决的刑事部分没有意见,但民事部分的赔偿金额太低,死者符发亮已被昌江县公安局防暴大队录用,应该按照城市居民的标准进行赔偿,但法院只是按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作出判决。两名被告人其中一人交了赔偿款;另一人案发时未满18周岁,具有自首情节,家人代为经济赔偿;两名被告人均具有认罪悔罪的表现,符合法定的从轻量刑的情节。死者家属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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