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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小伙在为争位子砍伤他人,将判十年
2017-08-22 作者:小汪 点击: 896次

  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昨日,当拘押于宣威市看守所的小鹏伟听到法院判决时,双眼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只为在某宣威网吧争个位子,就犯下了弥天大罪,这个消息一时间成为了网吧热点,他只说法官叔叔,我不上诉了,还可以去读书吗。
  当天晚上,宣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说虹桥分局民警在执行公务中遭遇暴力抗法,治安员小杨被杀伤左胸,请求协助查处。小杨被赶来的120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已被控制的小鹏伟被带回审查。经审查,刚满17岁的小鹏伟说当天他在虹鑫网吧上网时,被两名穿警服的人叫出来,说到派出所问点事。因前几天在网吧杀伤过网友,所以他就用身上的匕首将假警察乱捅,经法医鉴定,治安员小杨系外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审讯的过程中,小鹏伟交代了砍伤网友小伟的经过,当他到虹鑫网吧准备去上网时,发现自己平时坐的位子上坐着网友小伟,就叫他起来,随即发生争执。抓扯中他还不服气,便用匕首砍了几下,后被人劝歇。经过法医鉴定,小伟的伤为轻伤。犯案后,小鹏伟在家里和朋友那里躲了两天,后来也没什么事,就以为小伟和网吧老板没有报案,所以才到虹鑫网吧继续上网。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认定其作案时不满18周岁的事实。法庭审理中,被害人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小鹏伟的父母与被害人家属自愿达成协议,小鹏伟的法定代理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三成六千元,并主动当庭履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伤害小伟不能作为犯罪后果,医院救治不及时等,要求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曲靖中院审理得知,被告人小鹏伟与小伟在虹鑫网”发生吵打中,小鹏伟用刀当场将小伟砍成轻伤。宣威市公安局虹桥分局民警李某与治安员小杨在巡查小伟被伤害案时,小鹏伟竟暴力抗法,造成治安员小杨失血性休克死亡。所以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惧怕罪行暴露,又暴力抗法持刀致办案治安员死亡,公诉机关指控故意伤害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据此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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